近年来,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取得积极成效,处理能力快速增长,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 态 环 境 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 2025 年,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明显提升。 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 区,镇区常住人口1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和京津冀地区、长三 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全覆盖。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 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方案》要求,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遵守减污降碳,绿色循环基本原则。充分利用自然空间,发挥自然修复作 用,统筹推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推动就近就地循 环回用,实现“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全周期的减污降碳节 约协同增效。

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