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5日,我单位委托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
地理位置:疏勒县山钢产业园
建设性质:改建
工程概况: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达到日处理废水2500t/d的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874277662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电子邮箱:1356439062@qq.com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联系电话:18742776627
(3)信函的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泰山路1号
六、公众意见收集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