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推进自治区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的推广及应用,我会于2023年11月底开展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优秀示范工程征集工作,入选名单详见《关于对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优秀示范工程评审结果的公告》。入选示范工程的项目简介将陆续在我会官微和官网公布。简介内容均由入选项目的申报单位提供。

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及优秀示范工程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更多的环保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伊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体系及生态环境智慧化管理平台的建设

申报单位: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领域:环境监测监控-智慧化环境监控平台

业主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

建设和运行模式:长期运行

投运时间:2021年12月19日

验收情况:已验收

图|伊宁市生态环境智能看板

工程规模:硬件部分有150套大气智能监测监管微型站,1辆大气环境智能监管走航车,3辆多功能移动监测车,2座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站,100套工地污染智能识别哨兵,200套渣土车智能监管设备;软件部分涵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互联网+”等数字科技技术。

工艺流程:按照总体设计、分布实施原则,搭建可支持多部门多层级使用的生态环境协同指挥调度整体框架。

运行效果:为伊宁市建成了天空地一体、水陆统筹、上下协同、测管治控联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了全域生态环境智能感知和智能预警能力,使伊宁市2021年和2022年全年优良天数分别达到332天和313天,PM2.5年平均浓度均为36μg/m³,超过了2020年的301天优良天数和年均浓度43μg/m³的PM2.5,空气质量改善明显,改善成绩名列全疆前茅。

二次污染控制:无二次污染物产生

图|大气环境智能监管走航车

主要设备:大气智能监测监管微型站、大气环境智能监管走航车、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站、工地污染智能识别终端、渣土车智能监管设备。

达到的标准或性能要求:2021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3%、PM2.5浓度达到41微克每立方米;2022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3%、PM2.5浓度达到40微克每立方米;2023年底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4%、PM2.5浓度达到39微克每立方米。

图|伊宁市生态环境智管理系统框架

在碳减排方面的措施及效果:2023年伊宁市二氧化硫减排81.435吨左右,同比下降约4.39%;氮氧化物减排217.535吨左右,同比下降约8.79%;颗粒物减排529.276吨左右,同比下降约6.06%;挥发性有机物减排90.815吨左右,同比下降约5.96%;四项污染物累计减排928.036吨左右,同比下降约15.90%。

示范点:数字化赋能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式,是顺应新形势下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能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支撑,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新的方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