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已过,秋冬季即将到来。作为一年中重污染天气易发时段,各地开始进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期。应急减排是防治重污染天气的重要管控措施,应急减排清单的完整和准确对减排效果影响显著。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各地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

涉气企业主要是指那些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机气体、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气体的企业。将这部分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有利于生态环境部门在重污染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快速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高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然而从笔者日常检查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应急减排清单尚未达到覆盖所有涉气企业的要求。以长三角某地为例,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企业近7000家,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企业近7.6万家,而2023年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企业仅2500余家,与覆盖所有涉气企业的要求明显不符。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编制应急减排清单的依据大多是排污许可企业信息库。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分别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其中,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企业,需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等申请材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从企业提供的这些材料中,准确筛选出涉气企业,并将其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

但对于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来说,其仅需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即可,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也无需提供申请材料。笔者调研发现,部分实行排污登记的企业认为一旦被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就必须在重污染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况下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措施,会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部分企业进行排污登记时会故意隐瞒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的情况,以此避免被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笔者认为,要利用好秋冬季攻坚期到来之前的这段时间,进一步提升应急减排清单企业数量,实现应纳尽纳。

加强正面引导。多家企业负责人曾向笔者表达过“一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就不能生产”的担忧,实际上,各地近年来持续着力提升应急减排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通过评定企业绩效级别等方式,在重污染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做到“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对于部分做得好的企业甚至给予应急管控豁免的权利,坚决不搞“一刀切”。对此,各地应加强正面引导,帮扶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让企业明白只要污染防治工作做得好,即使被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加大政策、经济激励力度。对于企业来说,政策和经济激励最能激发企业加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内生动力。2024年5月,江苏省苏州市制定并发布了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豁免管控工程信用奖惩机制,明确获得重污染天气豁免限产或停产资格的建筑工地,纳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类良好信息,信用分加0.1分,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政策一经出台,立即引发了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主动申请加入应急减排清单,并申请豁免资格。各地还可针对主动报名加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制定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如将企业污染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纳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范围,对清单企业优先给予融资、信贷支持等。

加强监管,倒逼企业主动申请。各地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填报的登记信息,对未如实填写的涉气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并形成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营造高压态势。应急管控期间,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主动加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可综合运用远程监控、无人机巡查、网格化监管APP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干扰,让企业享受到加入清单的“红利”。对于清单外的企业,则要利剑高悬抓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