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乌鲁木齐市召开 2024年大气环境整治专题推进会。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天山北坡城市群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暨第三季度调度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了当前空气质量改善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市委副书记、市长牙合甫·排都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区(县)、市属各相关部门及企业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安排,以问题为导向、以成效破难题,齐心协力、不懈奋斗,取得了积极成效。7月2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168个重点城市1—6月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名中,乌鲁木齐市位列第2位,收获了一张漂亮的“成绩单”。

会议强调,全市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每年的12月至次年2月,改善重点时段大气环境质量的工作压力依然很大,要继续保持聚力攻坚的定力和韧劲,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两山”理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项工作,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改善“乌—昌—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环节,坚定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各区(县)、市属各相关部门及相关重点企业要切实履行“三个责任”,认真结合各自职责,持续推进散煤治理,不断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要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公交、出租、物流、环卫车辆新能源化和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要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完成治理项目建设;要不断加强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严格抓好建筑施工工地“七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建筑垃圾处置和渣土车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全过程监管;要持续提升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深化“乌—昌—石”区域联防联控,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强化重污染天气会商,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共同改善。

会议要求,做好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既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也是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事关发展大局、事关民生福祉。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作为政治责任牢牢扛起、作为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对照目标要求,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落细,用实际行动回应全市各族人民对“天更蓝”的期盼,回应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交上一份满意的工作答卷。

会上,相关区(县)、市属部门进行了表态发言。

副市长侯咏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