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委托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二号铁矿新建30万吨/年铜铁矿石选矿厂(含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哈密市木头井子二号铁矿新建30万吨/年铜铁矿石选矿厂(含尾矿库)项目。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东南方向150km处。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工程内容为选厂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原矿最大粒度为350mm,破碎最终产品粒度为0~20mm,及配套尾矿库建设。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进

建设单位地址:哈密市迎宾大道红星国际城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89936695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伊宁市奶牛场二连15-4-197幢

环评单位联系人:甘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919903487

邮箱:4941158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哈密市豪普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