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调动和激发广大环保工作者在科研、实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态环境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鼓励在生态环境领域中做出成绩的环保工作者,推动生态环境科技转化和学科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21年4月开展2021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

为了让更多的环保工作者获得参与评选机会,让申报者更好的完成论文撰写,我会经研究决定,现将论文报送截止日期延期至2021年7月9日,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新环协发〔2021〕18号)

 

2021年6月9日

附件: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调动和激发广大环保工作者在科研、实务工作中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态环境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鼓励在生态环境领域中做出成绩的环保工作者,推动生态环境科技转化和学科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开展2021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征集范围

征文范围涵盖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科研、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技术咨询和工程等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内容。

三、征文要求

 参评论文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未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

(二)客观反映疆内外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学术性论文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创新,技术性论文应有较强的实用性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科研性论文应有必要的实验做支撑,并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式,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方法严谨,结论准确。不包括专著、译著(文)、实验和调查报告,工作总结资料汇集,产品和项目设计方案、技术说明书等;

(四)观点鲜明,文笔流畅,叙述清楚,文字精练,图表清晰,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字数在3000-6000以内。

(五)每位作者可申报不超过两篇独立完成或合著的学术论文,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

四、评选程序

(一)协会秘书处对论文选题、字数、格式内容、结构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二)专家评审组对递交的论文材料进行审核、评判和等级评定,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额按论文征集数量和质量确定。

(三)论文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协会发布通知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论文、作者予以表彰。

(四)本次所有评选论文将由协会汇编为论文集公开发布,获奖论文将优先向生态环境相关期刊推荐发表。

五、其他

(一)论文作者按照《论文格式及有关要求》(附件2)《论文参考模板》(附件3)进行撰写和编辑,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报送规范的论文将不予受理。

(二)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9日,申报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征集评选申报表》(附件4)原件盖章扫描件及电子文档(word版)、论文电子文档(word版)、论文查重数据(查重率不得高于30%)打包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 丹

联系电话:0991-4165461

电子邮箱:xeepia_js@163.com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