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三塘湖管理区委托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三塘湖油田马8块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塘湖油田马8块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三塘湖盆地马北区块马8块,行政隶属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西南距巴里坤县城90km。
建设规模:本项目动用含油面积1.5km2,动用石油地质储量81×104t,井网利用西山窑老井上返+新钻井方式,部署总井数25口,其中利用西山窑上返井22口,新钻直井3口,新钻井原油生产能力0.45×104t/a,含上返井区块建成生产能力1.8×104t/a,采用水驱开发方式,不规则注采井网(7注18采)。
项目投资及来源:1355万元,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三塘湖管理区
联系人:王梅
联系方式:0902-2760074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吐哈石油基地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盈科国际大厦B座23层2315室
联系人:刘锡萌
电话:0991-4846369
电子邮箱:lxm120@sohu.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三塘湖管理区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