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1月22日,受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20万方/天放空气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20万方/天放空气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顺北天然气液化工厂附近。
项目概要:项目拟建设2套天然气液化生产线,处理规模为20万方/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顺正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南路以东、彩虹街以北城南A座1栋2层201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1769564314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311-8303319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