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稳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我厅开展了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对纳入2020年度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范围的709家企业的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定,评价结果见附表。

附件:2020年度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试点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