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环保电价作为推动发电企业进行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改造的重要措施,在调度企业积极性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为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进一步提高环保电价审核技术服务能力,为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更优质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排污权中心”)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共同组建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电价审核技术专家库。现计划扩充专家库,以配合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家、自治区环保电价相关政策。

(二)熟悉燃煤发电机组工艺流程,除尘、脱硫、脱硝工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熟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及运行管理要求。

(三)熟练掌握EXCEL办公软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所涉及领域的情况和动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严谨、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能够独立参与相关评审、评估、培训等活动。

二、专家库选聘及管理

(一)专家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时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排污权中心将根据被推荐人或自荐人专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遴选后产生。

(二)根据工作特点,从专家库中选取的专家将参加自治区环保电价意见论证与咨询、企业环保电价审核以及相关成果审查等工作。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不再聘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资格。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推荐,并于2022年8月2日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环保电价专家申请表”)。

四、其他事项

(一)已在环保电价专家库中的专家(附件2)无需重复申报。

(二)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马燕,梁硕;联系电话:0991-4165463;电子邮箱:xeepia@163.com。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