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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关于发布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7-10-16 / :1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和《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字【2017】90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十三五” 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的定位和任务目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发布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项目推荐单位
(1)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各地(州、市)科技局;
(3)已授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权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
各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认真遴选推荐,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4.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
1. 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各推荐单位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将项目在线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
3.项目网上提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必需是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7份)报送至项目归口管理处室(不受理个人材料的报送,过期视同放弃申报)。
三、申报时间
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17:00~2017年12月10日17:00。
推荐部门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倩 肖毅 0991-3835189, 0991-3835029
五、报送地址
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重大专项工作处(支疆办)
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申报指南
自治区科技厅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