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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环境APP / 2023-06-14 / :52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紧密联系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际,实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更新形成了包含531家企业的《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重点实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这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断深化主题教育,着力提升服务意识、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一季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充分运用在线监控、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对正面清单内531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489次,发现问题77个。作为现场执法的重要补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远程视频监控等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对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企业实行全覆盖网检。

此外,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模式,精准落实《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17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今年截至目前共免予行政处罚案件40件,免罚金额600.9万元,给足市场主体容错整改空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联合兵团生态环境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明确兵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后果等因素,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提升自由裁量公正性。

为确保环境执法“透明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生态环境厅官网设立行政处罚曝光台、“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公示专栏,做到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一公开”。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差异化分类监管机制,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的应用,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与企业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守法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环境。

编辑:程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