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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协会动态 我会召开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9-08 / :302

8月3日下午,我会组织召开了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针对今年上半年提案的四项团体标准开展立项评审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杨春、法规与标准处及大气处相关人员应邀出席会议,5位拟立项团体标准相关行业专家,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新疆天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提案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我会副秘书长贺华主持。

图|立项审查会现场

杨春出席会议时指出,标准是提高行业竞争力、建设行业品牌的基础,也是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的动力和保障,希望行业专家、企业单位齐心协力,积极参加到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的工作中来,有力推动行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行业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行业高质量发展。

图|参会专家评审讨论中

本次会议共评审了4项团体标准项目,分别是《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机构运行服务能力规范》《水质 16种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石油化工行业废水中多环芳烃类持久性有机物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罗氏干法脱硫无氨催化脱硝一体化烟气净化技术规范》。会上,提案单位对各自申报的团体标准进行简要说明项目情况后,评审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性及内容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经专家评审组讨论决定,原则上同意4项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

 

关于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指由团体按照自己(团体)确立的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采纳,并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因此,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化改革创新的重要发展阶段。我国标准化改革的目标是把政府供给为主的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就是团体标准。因此,团体标准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简政放权背景下标准化体制改革,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产物。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出台,搭建了先进适用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渠道,将有效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增加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提升国家标准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