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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自治区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新疆生态环境厅 / 2023-12-15 / :95

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是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构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筛评控”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实现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和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的重要前提。近日,我区上报的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统计调查数据通过国家审核,成为首批通过国家审核的省级单位。全区共筛选核查企业2535家,最终确定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企业263家。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牵头组织实施,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坚持多措并举,统筹做好化学物质基本信息统计调查。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先后印发《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和《2023年全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明确调查对象、责任分工、数据资料审核和报送要求。我区在国家推送的122个行业小类别的2312家企业排查基础上,结合环统、固废平台申报企业,对原辅料、产品与化学物质清单进行数据对比、筛查,补充筛选223家企业,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二是建立专项机制。组织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由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定期调度各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采取现场+视频结合的形式先后组织开展3次技术培训,参训人数达1700多人,包括各级生态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及企业负责同志、技术人员。邀请组织国家帮扶技术人员和自治区负责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负责同志通过现场帮扶、电话指导、微信答疑等多种途径,及时答疑释惑,确保统计工作高效推进。

四是严格数据审核。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各地采用现场核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对统计数据进行逐级审查和核实,自治区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统计、对相关逻辑错误、常识错误及时反馈各地进行反复核实。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抽审比例达到100%,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抽审比例达到79.74%,自治区本级抽审比例达到27.00%,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抽审比例要求。

通过此次统计调查,摸清了我区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为贯彻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禁止或限制措施打下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此次统计调查结果,持续加强涉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企业环境管理,防患化学物质环境污染风险,为美丽新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