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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我国将在乡村建成一批就地就近的风电项目,这些底线不能碰!
中国环境APP / 2024-04-02 / :267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三部门将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将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此举将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试点先行,风电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上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要求,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将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在组织实施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选择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
具体到各地市,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市、区、旗)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场址布局、装机规模、建设安排、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和利益分配机制等,有序推动实施。
对于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关注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还专门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提出风电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满足风电通用技术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提高安全防护要求,避让鸟类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域和栖息地,做好风电设施退役后固废处理处置工作,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因地制宜,强调利用农村零散闲置的非耕地
“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风能资源和零散闲置非耕地,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将有力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有效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能源局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政策予以这样的解读。
国家能源局透露,如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万千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既能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能更好发挥促发展、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
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相关部门尤其还强调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农村零散闲置的非耕地。
记者留意到,就在几天前媒体曝光,在个别地方的部分乡村,高标准农田被侵占,用来建设连片的光伏电站,引来舆论关注。
为实现“双碳”目标,国家近年来鼓励和支持发展光伏,但相关部门对于光伏项目用地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多次强调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
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给出了“三不”原则,即做到“不与粮争地”“不违背村民利益”“不触碰环保红线”。对各地而言,还应进一步增强用地合规意识,处理好发展与土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