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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企业不愿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怎么办?
中国环境报 / 2024-05-24 / :264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因发生输油管线破裂的突发环境事件后,未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也未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被陕西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处以2万元罚款。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和损失。《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是公众环境知情权实现的重要方式,也是政府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监管的重要依据。然而近年来,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隐瞒不报、拒不公开相关信息的案例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是一些企业担心一旦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全部环境信息,公众和监管部门可能会从公开的信息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而追究企业更多的责任。笔者认为,只有从根子上加强企业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才能解决企业不愿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难题。
提高企业应急管理能力,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处置突发事件、落实整改要求等,可使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也可使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另外,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各项工作要经得起公众和职能部门的监督,主动公开全部环境信息。这些公开的信息不但可以证明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置工作中尽到了主体责任,还可赢得公众和职能部门对企业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教育,在提升企业应急管理能力上做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