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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新疆政府网 / 2025-06-13 / :17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反馈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24年12月底前,已完成35项整改任务,剩余10项整改任务正有力推进。督察组交办的175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或阶段办结。
一、持续高位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始终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先后召开新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员大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荒漠化综合防治大会强调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先后召开政府专题会、整改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督察整改各阶段工作。自治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统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发挥作用,加强调度指导,下沉抽查核实,研究解决具体整改推进中的问题,整改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达到序时进度。
二、加强组织协调,整改机制不断丰富完善
自治区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省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四个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开展集中办公,组织协调涉及整改的18个自治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和14个地州市按职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相关体系机制逐渐成熟、完善。
一是以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地方和自治区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形成了上下一体、覆盖全面的领导体系,各地各部门完成整改任务责任明确、指挥有力。
二是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指导统筹,验收销号等六项配套制度细化补充,形成了规范严谨、组织有序的制度体系,各地各部门开展整改工作路径清晰,有章可循。
三是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导检查为主要方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延伸核查,形成了各有侧重、共同发力的监督体系,各地各部门落实整改要求从严从实、不打折扣。
三、紧盯重点发力,以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厚植绿色底色。
(一)出台政策,有效监管,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先后出台《自治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行动工作方案》《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等一揽子政策,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的同时,培育壮大新能源项目。自治区新能源装机规模从2022年初3757万千瓦增长到2024年底的1.0383亿千瓦,成为全国西北地区首个新能源装机过亿省区,增幅达到176%,2024年新能源发电量首次突破千亿,达1199亿千瓦时,新能源利用率93%,消纳规模创历年新高。
(二)转变思想,多措并举,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水利工作部署要求,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实施65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3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2;新建和改造59个县市供水管网879公里,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降至7.62%。积极推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6.41亿立方米。2024年新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311.50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2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3.19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26.9%。
(三)聚焦重点,扩展范围,着力解决区域突出问题。自治区统筹天山北坡经济带发展和城市群大气环境治理,把“乌—昌—石”区域纳入天山北坡城市群大气环境整治重点,作为“十件民生实事”加大推进,成效十分显著。天山北坡城市群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同比增加3.4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9.4%、15.2%,连续三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其中,“乌—昌—石”区域4市(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昌吉市)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中,位次分别上升了53名、45名、45名、40名。
四、坚持系统治理,整改成效得到有效巩固
自治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部分区域生态退化、生态破坏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
(一)草原生态保护力度更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来,全区共排查矿产行业建设项目和旅游项目3191个,其中矿产项目2746个、旅游项目445个。涉及违法占用草原的矿产和旅游项目926个,其中矿产项目831个、旅游项目95个(涉及57家旅游企业)。截至2024年底,治理恢复草原面积3560.33公顷。经地州市人民政府确定需要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矿产行业建设项目578个,已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570个,履行司法程序8个。常态化开展全区绿色矿山评估核查工作,目前全区绿色矿山总数已达166家(其中国家级61家、自治区级105家)。
(二)重要生态功能区恢复明显。全面开展南疆地区退化胡杨林生态修复的监测评估,2022至2025年拨付阿瓦提县、柯坪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共计1.37亿元,每年编制《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胡杨林引洪补水实施方案》,2022年至2024年累计向四源流及干流上中游胡杨林区补水约61亿立方米。库鲁斯台草原牧草生产力、综合植被盖度较2023年普遍有所提升,鲜草单产由1761千克/公顷增加至2583千克/公顷;干草单产由733千克/公顷增加至1017千克/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由46.45%提升至47.1%。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内植被覆盖度提升率达到6.25%、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率达到6.02%,陆域生物多样性得到大幅提升。
(三)卡山问题整改全面完成。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合理明确卡山保护范围,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两年时间,组织国内权威机构专家先后开展了全域论证和观察监测工作,形成《卡山保护区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和栖息地现状的先导性调查和评价结题报告》《卡山保护区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及其栖息地科学管理综合报告》并经院士领衔的专家评审论证通过,明确了卡山保护区全域14856.48平方公里范围。2024年,专项整改方案中各项保护措施已得到落实,实现了从违规“瘦身”到科学“健体”的美丽蝶变。
下一步,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锚定目标不放松,按时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科学谋划推进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不断深入破解制约新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