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资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 / 2026-02-25 / :4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6年2月13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