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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关于协助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2026年度“美丽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的通知

新环协发〔2026〕12号

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26-02-27 / :460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讲好新时代新疆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广泛凝聚建设美丽新疆共识,我会协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2026年“美丽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近年来,全区各县(市、区)级政府、各有关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和社会公众人物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锁边成果、稳步推进煤田火区治理、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和零碳园区建设、加强城市和工业污水循环利用、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治理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具有示范性、创新性、代表性的项目、模式、经验等典型案例。
二、案例类型及推选标准
(一)案例类型
1.县(市、区)级政府类
2.企业类
3.社会公众参与类
4.社会团体组织类
(二)案例推选标准
1.综合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参与美丽新疆建设。
(2)案例有事实、有数据证实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突出成效,为各地、各行业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2.分类标准
(1)县(市、区)级政府类
①示范项目类: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战场,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过程中,结合地方实际,打造出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工程项目案例。
②创新模式类: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某一共性或特性问题,创新性开展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果,形成可借鉴、复制模式的案例。
③典型经验类:致力于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党建引领、环境管理、推动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环境宣传等方面持续深耕,形成较为成熟经验的案例。
(2)企业类
①在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采取的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做法和经验。
②典型案例能够应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且具体有实际可操作性或已成功推广使用。
③企业守法合规,诚信经营,近3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
(3)社会公众参与类
①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
②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综合素质较高,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呈现鲜明的特色或亮点。
(4)社会团体组织类
①积极主动投身或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持之以恒做好某一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在全区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三、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申报主体可按本通知及对应附件要求填写申报表,报送至所在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推荐单位)。
(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遴选出最佳案例和事例,将推荐案例报送至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各事业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可直接推荐。
四、活动时间及报送数量
(一)活动时间
典型案例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
(二)推荐数量
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实际推荐,原则上每个类别的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直属各事业单位原则上每个类别的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
(三)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需填写《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提供2-3张不小于2M的相关照片,需有照片说明;如有新闻报道和视频资料,可一并报送(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要求信息完整,适于传播);推荐材料文件夹内应包括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照片和视频等,请将报送材料按推荐顺序排序整理,并提交至联系人邮箱。
五、案例评审及宣传
(一)案例评审。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按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对收集案例进行评审,并征求有关厅局(单位)、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建议,择优推荐。(二)研究审定。经评审后,形成拟定名单,并提交专题会研究确定典型案例。(三)案例宣传。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在新疆日报等自治区主流媒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生态环保协会网站、“新疆生态环境”“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新疆生态环境厅”微博,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矩阵等平台宣传推广,评选结果将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自治区主场活动中进行社会集中展示,并择优推荐至生态环境部。
六、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可借鉴2025年“美丽新疆·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的征集宣传经验做法,严格质量把关,积极推荐申报,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入挖掘积极向上、群众认可、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促进全社会提升生态文明意识,为建设美丽新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美丽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申报表
   2026年2月27日
(联系人:张璐,张艺潆;邮箱:xeepiahy@163.com,联系电话:0991-4165486)

附件:附件:“美丽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