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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最高检发布6起海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中国环境APP / 2026-04-24 / :31

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批发布的6起案例,涵盖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海岸线、无人岛礁保护,以及船舶溢油损害、养殖尾水污染治理等,既涉及推动解决海洋环资领域常见难题,也涉及探索解决领域内新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体现了检察机关在高质效开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规范海洋资源利用方面的积极作为和显著成效。

在履职办案中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有机统一

滨海湿地是海岸带生态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是海涂湿地与浅海生态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近年来,天津大港区域内滨海湿地生态遭到破坏,围堰围建养殖侵占了滨海湿地空间,同时形成多处固定的船舶违法停靠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天津三分院)发现案件线索后,多次赴现场进行实地踏查。

天津三分院在调查中发现,2023年7月马棚口区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立项建设以来,修复工程进展缓慢,“退养还湿”“退养还滩”等工程因多种原因一直不能完工,滨海湿地及海洋生态环境未得到实质性修复。经研判,因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滨海新区政府)具体负责马棚口滨海湿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资局)对滨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负有监管职责。

10月16日,天津三分院与市规资局、滨海新区政府召开磋商会,明确由市规资局进一步加强对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的督促指导,由滨海新区政府负责具体施工工作,通过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等方式全力开展滨海湿地及海洋生态修复整改。

相关部门通过24小时不间断施工模式,迅速拆除相关构筑物和“黑码头”,有效落实生态修复整改要求,并及时完成生态修复补偿款的发放工作。

近年来,沿海各地检察机关依托临海区位优势,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2025年5月,最高检立案办理环渤海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专案。一年来,环渤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三省一市检察机关注重陆海统筹,围绕渤海海域水质提升、岸线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办理了一系列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渤海海域公益侵害难题。

“保护海洋环境资源就是保护沿海群众的生产生活基础,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就是改善民生。但推动海洋生态修复过程中,往往因涉及历史遗留和区域经济发展实际问题,需要稳妥把握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捋清实质矛盾,正确处理好二者的辩证关系,实现问题根治。”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就这批典型案例分析道。

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优势,破解治理难题

面对海洋环资保护领域存在的老大难、硬骨头问题,仅靠一级、一地检察机关开展办案难度大,需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共同推动公益诉讼监督。

2023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某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海公司)负责对三都澳海域海漂垃圾打捞、收集、处置。该公司未将收集的海漂垃圾全部及时转运处置,部分垃圾直接堆放在三都澳海域青屿、牛尾礁、小港、炎屿等多处海岛近岸及无人岛礁上焚烧,破坏了岛礁生态环境。宁德市检察院、蕉城区检察院上下联动,既由属地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通过市级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追究涉案违法企业海洋环境侵权修复责任,弥补整改资金缺口,破解岛礁生态修复难题。

船舶溢油事故污染海洋生态环境案件在沿海港口易发多发,此类案件往往法律关系复杂。

2023年1月23日,“宏阔2”号轮船在山东省威海市奔腾港防波堤西部近海水域触底搁浅并发生溢油,溢油点位于近海海域,造成溢油量约17吨,扩散面积约100平方千米。威海市检察院在办理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通过厘清船舶租赁、保险等合同关系,梳理认定涉案侵权主体责任,并及时对涉案船只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手段追究侵权人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高效推动了船舶溢油污染这类难办案件的顺利办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办案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锚定推动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源头性治理、系统性保护

针对非法捕捞、养殖尾水直排、岸滩固体废物污染等既影响海洋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本身又破坏其生存环境的违法情形,检察机关向多个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全面履职,协同开展全保护区域的综合治理,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实现对珍稀濒危海洋物种的有效保护。

江苏省响水县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农业发展公司),将黄海沿线4500亩土壤盐渍化的盐田投资改造为池塘养殖区,发包给106户养殖户进行南美白对虾养殖。养殖尾水未经处理排入黄海,影响近海海水水质。盐城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沿海养殖尾水直排污染海洋问题,检察机关在推动解决辖区4500亩养殖区尾水排放问题整改完毕的基础上,又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区域尾水集中处理方案出台,有效破解区域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难题,推动辖区14万亩养殖场尾水得到系统治理。2025年6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响水模板”为经验,开展全省海洋保护专案办理,推动连云港、南通等地沿海养殖尾水专项治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唯一的以保护儒艮(俗称美人鱼)为主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保护区周边村民在保护区内滩涂上使用非法电力工具实施捕捞作业;多个养虾池养殖尾水通过暗渠直排儒艮保护区内;保护区岸滩长期堆放大量生活、建筑垃圾。上述违法情形对儒艮保护区珍稀濒危保护动物的生存环境和红树林、海草的生长环境产生危害,致使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遭受破坏。合浦县检察院针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非法捕捞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的同时,又推动行政机关深入排查电捕海虾工具,严控电虾工具流通渠道,从源头堵漏,防止电虾工具无序使用对保护区底栖生物的破坏。

徐向春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海洋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以正在办理的环渤海专案为引领,围绕重点区域海洋环资保护突出问题,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充分发挥科技赋能海洋环资保护领域法律监督工作,针对海洋水质、海岸线变化、外来入侵物种治理等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机制,提升海洋环境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