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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昌吉州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9-10-12 / :56

  2019年以来,昌吉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立足实际、科学谋划,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顶层设计。昌吉州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昌吉州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及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削减行动计划(2019-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措施,确保蓝天保卫战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坚持综合施策。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加快推进精准施策、靶向治污。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团队在4月、5月、8月来我州开展三批次工作对接,指导我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出工作简报4期,形成《昌吉州2019年1-7月空气质量分析报告》,指导完成《昌吉回族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报审稿),现已完成为期两年半的跟踪研究合同的签订,我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将进入新的局面。二是强化“乌-昌-石”区域大气同防同治。区域大气污染同防同治主动作为,我州与乌鲁木齐首先成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2次联席会议,正在推动与兵团七师、八师、十二师的联防联控机制。在全疆率先建成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评价,相继建成“乌-昌-石”重点区域4县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中心,建立了大气网格化微型自动监测站点228个,实现了州、县市(园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四级管理,进一步健全“州县联动、科学分析、跟踪监测、准确定位、靶向治污”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指挥体系。三是狠抓工业污染治理。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今年共排查企业482家,完成整治201家。实施VOCs重点项目整治。确定《“乌昌石”区域4县市2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重点治理项目清单》,2019年计划整治完成14个涉VOCs重点治理项目。截止目前,已完成12个,其余2个正在按计划推进。定期开展VOCs整治执法检查。2019年1-8月检查VOCs污染行业16家,建议立案查处3家。开展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管理清单。目前,确定的16个重点整治项目中,已完成整治11个,其余5个项目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定期开展无组织排放日常随机抽查,对煤场未进行有效覆盖、输煤廊道未封闭、运输车辆无洗车平台等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四是稳步推进清洁供暖。有序推进电采暖工作。2019年计划完成电采暖面积100万平方米。截止8月底,已完成电采暖面积35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35%。五是积极推进扬尘综合治理。全州建筑施工场地均严格落实“6个100%”的要求,对施工工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六是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共淘汰黄标车49916辆(完成率99.9%),24家环检机构、58条检测线实现实时监控,通过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查处超标排放车辆339辆。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投入6225万元购入83辆新能源公交车,4045辆出租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已购置3789辆燃气货运车辆,占全部营运车辆11.9%,清洁能源班线客车986辆、新能源班线客车19辆,占营运班线客车的61%,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由10%提高至20%。

  经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施策,昌吉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截止8月31日,昌吉市优良天数179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天,优良率为7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34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天。PM2.5平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6%;PM10平均浓度9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