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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上半年环境执法和环境信访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8-08-17 / :238
2018年8月16日下午16:30,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同意,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今年第5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就2018年上半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信访工作情况向社会发布。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熊建新就我区环境执法机制、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信访举办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发布,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宣传教育)处处长赵晨曦主持发布会。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熊建新:
尊敬的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自治区上半年环境执法和环境信访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向参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及新闻界的朋友表示热烈的迎欢!对你们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是改善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我区环境执法和环境信访工作成效明显,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多个环境监察集体和个人获得了原环保部和自治区的表彰。现在我代表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发布2018年上半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上半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环保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迎难而上、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环境执法机制不断创新。实施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上半年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建立污染源动态数据库88个,执法人员信息库87个,全区随机抽查企业5915家次,实现随机抽查100%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环境监察稽查办法》,以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的形式,采取调取资料、询问调查、现场核实等方法,对伊犁州、塔城地区、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5个地州市环保部门和奎屯市、乌苏市、沙湾县、阜康市、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经开区等6个县(市、区)环保部门开展稽查,共查阅资料240余份、抽查各类档案资料89份,现场核实企业44家,通过稽查,规范了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行为。
(二)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积极参加京津冀“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在第23轮次强化督查中新疆组荣获全国第1名;组织兵地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开展两轮次“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交叉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140家次,发现并反馈791家企业存在的2181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自治区1765个问题,截至6月30日,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581个,整改率89.6%。积极开展油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重点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履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反映问题的整改进展、油田单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落实“三同时”制度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型)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区4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为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启动2018年大练兵活动。以日常执法工作为练兵内容,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练兵宗旨,通过“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严格执法、破解难题、提升技能;通过采取“一对一”帮扶和督查指导等方式,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日益提升,办案能力显著增强。2018年上半年,全区环境行政处罚立案830件,已处罚案件760件,处罚金额6571.8万元;已执行案件630件,执行率77%,执行金额5426.38万元,占比82.6%。全区实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共60件,其中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件,查封扣押案件47件,限产停产案件4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4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
(四)积极推进公安环保部门联动。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与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进一步加大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同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加大了涉嫌严重污染犯罪、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移送力度。
二、上半年全区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为畅通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6月5日升级改造了自治区“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正式向公众开放。2017年1月,全面整合“12369”电话、微信、网络投诉平台,实现14个地州市热线电话集中受理,成为全国第1个省、市、县三级环境投诉集中受理中心。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现全区14个地州市及兵团师市“12369”电话统一受理。
(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2018年上半年,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件2013件,其中“12369”举报件1816件,来信来访197件。截至目前,到期及时率100%,办结率100%,回访率100%,无超期未办结案件。
其中,自治区“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的1816件举报件中,电话举报1145件,微信举报525件,网络举报146件,较去年同期,受理举报件同比减少32%。
全区“12369”环保举报件较多的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583件,占总投诉量32.1%)、昌吉回族自治州(244件,占总投诉量13.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12件,占总投诉量11.7%)、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82件,占总投诉量10%)。
各类举报中,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最多,占63%,其次噪声、水、固废的污染举报,分别为38.3%、10.8%、6.6%,举报量相对较少的为其他污染和辐射污染,分别占2.6%、0.4%。
大气污染举报件中反映恶臭/异味污染最多,占47.5%,其次为粉尘污染及烟尘污染,分别占30.6%和22%。噪声污染方面,反映工业噪声最多,占34.8%,其次为反映社会生活/娱乐噪声,占31.8%。
我们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使“12369”环保热线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合理诉求的为民服务平台。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生态环保中心工作,持续保持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我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