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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自治区召开第二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暨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推进视频会议
2018-08-08 / :237
8月3日上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召开全区第二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暨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推进视频会议,学习传达翟青副部长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第二次视频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我区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及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展及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厅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魏忠勇主持会议。会议主会场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设各地州市分会场,各地州市、县(市、区)政府(行署)分管领导、环境保护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
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厅长要求,一是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地州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二是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治区将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全区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也要成立本地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指导和调度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治区计划于8月中旬开展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督察和执法检查,现场核查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在此次督察中新发现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将提交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约谈程序。四是开展宣传报道。自治区将借助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宣传报道组,宣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正能量,曝光反面典型,做到群众满意,各地也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向自治区提供宣传报道材料。五是开展整改销号备案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参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制度,结合生态环境部环境问题整治完成标准和要求,尽快制定下发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备案办法,开展专项行动销号备案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建设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自动站。各地要认真研究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自动站建设标准和要求,搞清楚地方配套职责范围,在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自动站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站房主体建设,加强对隐蔽工程(取水开挖深度、预埋管线护套等)的监理,尽早做好采水、通电、通网络、视频、质控室内设备等配套设施的准备工作,务必确保8月底之前按要求实现与国家总站数据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