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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徐海荣主持召开乌鲁木齐市级河(湖)长会议

2018-07-13 / :250

  7月1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徐海荣主持召开乌鲁木齐市级河(湖)长会议,就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河(湖)长1号令,迅速开展巡河巡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宣读了自治区总河(湖)长1号令《关于各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的通知》,对我市开展巡河(湖)调研工作进行了说明,并再次深入学习了自治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兵团第十二师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区(县)、管委会(街道、乡镇)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圆满完成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第一阶段任务。

  徐海荣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水情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顶层设计,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全面履行河(湖)长职责 ,认真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全方位加强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努力为各族群众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徐海荣强调,要落实“1+3+6”要求,全面履行河(湖)长职责。要贯彻“一条方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要实现“三个目标”,确保组织体系全到位、管理保护全覆盖、目标任务全落实。要抓实“六项任务”,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空间管控,加强水陆统筹,坚持分类施策,强化系统治理,突出依法治水,让首府河流湖泊更加清澈,让各族群众喝上更优质的饮用水。

  徐海荣强调,要围绕五方面重点,认真开展巡河巡湖工作。要全面掌握情况,对河湖进行整体巡查,掌握河流湖泊的自然状况、开发利用情况、管理保护现状,确保对河湖总体情况了然于胸。要排查突出问题,认真细致逐段检查,查明河湖管理体制不健全、水资源开发过度、岸线不明等突出问题,列出详细问题清单,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要完善治理方案,在查明问题、明确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管用有效的整改措施,编制河流湖泊“一河(湖)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全面指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总结典型经验,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总结提炼推广基层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促进相互学习借鉴。要形成巡查报告,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按时保质提交巡河巡湖调研报告。

  市领导高峰、于鸷隆、巴哈特·何德尔拜、刘艳东、马宏伟、李伟、苗成德,各区(县)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