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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乌恰改善水生态 维护河流健康

2017-12-27 / :276

  乌恰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维护河流健康。

  统筹编制河流保护治理规划,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流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开展河流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在主要河流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河流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监管网络,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

  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依法划定河流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流保护治理联合执法机制、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逐步建立河长制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查办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平台,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