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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实施

2019-01-09 / :85

《乌鲁木齐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实施

中国专利奖金奖可获10万元奖励

  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开始实施。每项发明专利可获得不超过4000元的资助金,获得国家级、自治区专利奖项的专利奖可获得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其中中国专利奖金奖可获10万元奖金。

  记者3日从乌鲁木齐市科技局获悉,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乌鲁木齐市实际,乌鲁木齐市科技局于近期制定了《乌鲁木齐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1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专利资助的对象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且注册地址或个人住址位于乌鲁木齐市行政规划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获得资助的专利申请为已获得专利权证书的发明专利,且该专利授权日应在申请资助的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31日期间。专利资助的标准为每项不超过4000元,具体金额将综合考虑年度可用于支付资助资金发放的资金总额和申请补助的发明专利数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确定。

  《办法》规定,专利奖励的对象包括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推荐并获得中国专利奖和自治区专利奖的专利发明人;注册地或营业场所在首府辖区,在专利申请量等方面达到一定指标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此外,虽未获国家或自治区专利奖,但能围绕乌鲁木齐市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立足乌鲁木齐市实际,利用自有专利技术解决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关键问题,尤其是在重大民生领域解决核心问题,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专利发明人,也可获得奖励。

  根据《办法》,为切实鼓励首府单位和个人的发明创造积极性,《办法》中规定了不同发明专利的配套奖励标准。其中最高奖金为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专利,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此外,按照上年度专利申请数量等考核标准,可获得3万元到5000元的奖励。

  据了解,近年来首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利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目前,全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达2738件,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首次突破10件。

  相关链接:《乌鲁木齐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