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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重点工作专项推进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

2017-06-21 / :40

     6月20日下午,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重点工作专项推进会议在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召开,会议由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张新友同志主持,14个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巴州石油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及总队各部门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和自治区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及全国和自治区大练兵启动会议精神,提高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适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全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2017年度重点环境监察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会上,各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首先汇报了2017年《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环境行政处罚、贯彻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亮点,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刘忠瑞同志通报了2017年1-4月全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1-5月全区《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据悉,2017年1-4月,全国五类案件总数为8614件,较去年同期均有显著提升,其中按日连续计罚案件上升56%,查封扣押案件上升201%,限产停产案件上升317%,移送拘留案件上升229%,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上升47%;2017年1-5月,全区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06件,是上年同期的2.8倍,其中,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巴州、伊犁州执行情况相对突出,尤其是昌吉州配套办法案件数占全区31%。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张军国副调研员通报了2017年1-5月全区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全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情况。1-5月,全区行政处罚立案544件,是上年同期的1.32倍,处罚485件,是上年同期的1.56倍。其中,乌鲁木齐市253件,处罚203件,分别占全区总数的46%和41%。全区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州市已全面完成10个重点行业的排查评估工作。

  最后,张新友总队长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上半年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积极进取、严格执法,环境监察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全区环境行政处罚和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工作与全国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地州市、县市区之间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不平衡问题突出,部分环境执法人员还存在不愿查或者不敢查的问题;部分地州市对达标排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把达标排放计划当做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达标排放计划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等。同时,张新友总队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各地州市要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大《环保法》配套办法的贯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结合新两高司法解释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善移送涉嫌环境资源犯罪衔接机制,加大对监控和监测数据造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等涉嫌污染环境罪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严格对照全国和自治区大练兵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大练兵活动,重点是对现场检查(勘探)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的规范性进行专项练兵,地州市级还要有2份的稽查案卷,各地州市要周密策划部署,切实把稽查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交出2份高质量的稽查案卷。三是全力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完善措施保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达标计划取得实效。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坚决抓好重点工作落实,自加压力,敢于担当,确保年度环境监察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

  

  各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汇报工作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张新友总队长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刘忠瑞通报1-4月全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等内容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张军国通报1-5月全区《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