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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习近平划出保护生态的三大红线

2017-06-07 / :13

       生态环境不仅决定人类的生存质量,而且也决定着一切生命的生存质量;不仅决定着我们今天的生活质量,而且也决定着我们子孙后代的生活质量。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生命,也是我们共同的未来,我们不能以一时之利、一己之利、一家之利、一国之利破坏之,我们必须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它、呵护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谋划环境保护,提出并践行绿色发展观,为人类未来谋福祉。5月26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又为保护生态环境划出了三大红线:“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一、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

       生态功能保障基线,也称生态功能红线。生态功能红线是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最小生态保护空间,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关键作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指出:“要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开展科学评估,按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监测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弱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生态功能红线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以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为目的。2014年环保部印发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确定为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的主要范围。同时,《指南》还将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划分为以下3类:一是生态服务保障红线,主要指提供生态调节与文化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生态区域;二是生态脆弱区保护红线,主要指保护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维护人居环境安全的基本生态屏障;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主要指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关键物种、生态系统与种质资源生存的最小面积。

  构建生态功能红线能有效保护我国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既可保护生态系统中供给生态服务的关键区域,也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将为人居环境安全提供生态保障,为协调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禁止开发的红线范围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构建生态功能红线必须要落到具体实地上,落实在具体空间上,确保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兼具科学性与操作性,国家层面要从全国总体要求划定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域,地方层面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边界。

2017年5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

    二、划定环境质量安全底线

       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也称环境质量红线。环境质量红线是指为维护人居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基本需要,必须严格执行的最低环境管理限值。具体而言,是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必须达到的最低环境质量要求。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环境质量红线分为水环境红线、大气环境红线和土壤环境红线三类红线。水环境红线指基于水环境功能重要性、敏感性及脆弱性评价结果,划定水环境红线控制单元,并设立相应的环境质量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和风险管理要求。大气环境红线指基于大气环境功能重要性、敏感性与脆弱性评价结果,划定大气环境红线控制单元,并设立相应的环境质量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和风险管理要求。土壤环境红线指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18亿亩耕地划定为土壤环境红线区予以管控,并设立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和风险管理要求。

  构建环境质量红线要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粮食、保证我们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需求,保障基本民生和安全。要精心设计好环境保护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以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的目标倒逼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要抓紧“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实施工作,优先解决老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环境问题,增强老百姓对环境质量改善的信心。习近平指出:“要以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2016年8月22日下午,习近平在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湖码头听取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和柴达木盆地发展循环经济情况介绍。

    三、划定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也称资源利用红线。资源利用红线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安全利用和高效利用的最高或最低要求。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奢侈消费造成的。资源开发利用既要支撑当代人过上幸福生活,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根基。要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用最少的资源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资源利用红线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与现阶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资源利用红线包括能源利用红线、水资源利用红线和土地资源利用红线。能源利用红线是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下的能源利用水平,包括能源消耗总量、能源结构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等。水资源利用红线是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水资源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等。土地资源利用红线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土地资源有序利用与保护的用地配置要求,使耕地、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构建资源利用红线的关键是要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首先,要坚持资源节约优先。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坚持供需双向调节,以资源总量控制,倒逼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习近平指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其次,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当前,我国资源循环利用还存在较大发展空间。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化。习近平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由之路,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他还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生态红线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底线和生命线,不能触碰,更不能逾越。习近平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