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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关于征集水污染防治典型工程案例的通知

2019-12-17 / :252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技术指导,进一步帮助各地科学谋划、储备和实施项目,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中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中央财政资金的环境效益,根据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工作安排,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水污染防治典型工作案例,供各地参考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类型

  本次工程案例征集采用自愿报送方式。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主要征集项目类型为重点排污口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河流入湖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沿河环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集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再生水调蓄和利用一体化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

  二、征集对象要求

  报送的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类工程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对解决主要环境问题有较大贡献;

  2.项目设计思路科学,建设规范;

  3.项目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环境效益显著,项目绩效可量化、可监测、可考核;

  4.项目正常稳定运行1年以上,已建立长效运维机制,有明确的责任单位;

  5.案例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可在一定范围内复制和推广;

  6.2010年及以后建设,优先中央资金支持项目。

  三、案例编写要求

  工程案例项目应明确项目建设背景(面对和拟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设计总体思路,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具体工艺,项目总投资,项目绩效及预期效果实现情况,项目运行维护情况、运行成本、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

  其中,具体工艺应明确占地面积、设计规模、设计进出水参数等主要工艺指标;项目绩效应从实际处理量、实际水质净化效果、河道修复长度、河湖自然岸线率、生物多样性改善等方面进行说明,明确、量化污染减排量或生态修复面积等。

  四、报送要求

  1.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为可编辑的word文档(一般3000字以上),材料内容详实可靠,图文并茂,相关图片、PPT介绍、项目设计资料等可以附件形式提交;

  2.各呈报单位需保证案例的质量和真实性;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12月19日前完成报送,报送材料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马燕  侯丹

  电  话:0991-4165463

  邮  箱:xeepia@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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