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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发布2021年生态环境公报 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

新疆日报 / 2022-06-07 / :37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李行报道: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自治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1年,我区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年,全区地表水监测的243个区考水质断面(点位)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点位)占92.2%,比2020年上升2.2个百分点。全区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为94.5%,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全区地表水水质较好的地(州、市)为吐鲁番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塔城地区、和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2021年,我区以“乌—昌—石”“奎—独—乌”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实施春季控尘、夏季截污、秋季治废、冬季治霾的“四季攻坚”行动,推进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全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6%(以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城市进行评价)。其中,阿勒泰市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塔城市、博乐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哈密市和乌鲁木齐市等6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

2021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指导14个地(州、市)完成“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实施。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完成全区208家重点排放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审查,组织引导77家发电行业重点企业平稳有序参与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监测。建成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区办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829件。全区设立水、气、土壤、声、辐射、生态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点位4220个,建成运行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施1183套,基本形成覆盖全区主要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点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