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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艾维尔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8-15 / :5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受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艾维尔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新疆艾维尔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

矿区规划范围:矿区由东区和西区两部分组成,总面积73.7平方公里。

矿区规划规模:矿区规划为4个井田,规划总规模为510万吨/年。

矿区地理位置:新疆艾维尔沟矿区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市和托克逊县管辖。矿区主要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距离达坂城区城市规划边界西南约80km,北距乌鲁木齐市南130km,东距托克逊县城约120km。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艾维尔沟

联系人: 孙小平

联系电话:13899802239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代新兰

联系电话:18699130862

电子邮箱:1149890119@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