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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吉木萨尔县木塔寺油页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8-15 / :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85(签订委托书的7个工作日之内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吉木萨尔县木塔寺油页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吉木萨尔县木塔寺油页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城271°方向直距约25km,中心地理坐标:89°75.434″E43°5443.394″N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①本项目露天开采境界西北至东南长约4km,东北至西南宽约0.9km,地表境界面积3.02km2,最大开采深度地表+1202m+700m,其中山坡露天开采高度约120m,凹陷露天开采深度380m。矿区露天开采后深部及32-72勘探线资源储量采用地下开采,设计地下开采最低标高+200m木塔寺油页岩矿设计生产能力450t/a矿区服务年限为34.53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21

联系人:袁玮

联系电话:139991492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博泰工勘大厦1501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923834543

邮箱:340501543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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