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登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邮箱:
XEEPIA@163.COM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8-31 / :7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2年7月,我单位委托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石化新村社区天山东路60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3°02'30.84",北纬41°42'31.10"。
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有焦化、制氢、加氢、连续重整、航煤加氢等装置,原油加工能力500万吨/年,主要加工塔河油田的重质原油。可生产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沥青、化工轻油、石油液化气、石油焦、硫磺、二甲苯等,产品通过自有铁路专用线直销全国各地。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北厂区和南厂区,其中北厂区主要布置为库区和办公区,炼油生产装置主要分布在南厂区,现拥有炼油生产装置16套。建有1#焦化装置、1#制氢装置、1#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1#硫磺回收装置、催化重整装置(停用)、A级沥青装置、汽油异构化装置(停用)、2#延迟焦化装置、2#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2#制氢装置、2#硫磺回收装置(备用)、3#硫磺回收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异构化装置、航煤加氢装置、二甲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储运设施,产品可销往全国各地甚至出口国外。现有工程均已取得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石化新村社区天山东路60号
联 系 人:杨勇
联系电话:15109088080/0997-7979040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信钻石苑F栋9层23室
联 系 人:陈勇
联系电话:13999898660
电子邮箱:7821450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RZMojYs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后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