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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塔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玛湖井区钻井废液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10-25 / :4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5日,新疆塔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新疆塔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玛湖井区钻井废液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塔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玛湖井区钻井废液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建设泥浆处理设施、油泥堆场、岩屑堆场,配套办公生活设施等辅助工程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塔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100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米国轩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990-6926277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路199号集电港办公楼
评价单位联系人:陆涵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66211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塔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