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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新2区块先导试验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10-27 / :4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0日,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新2区块先导试验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新2区块先导试验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距乌鲁木齐市150公里,东南距北庭故城22公里、距千佛洞26公里。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本次计划部署6个平台19口水平井(利用老井3口),新建原油生产能力11×104吨;新建集中拉油站2座,橇装60方储油罐13具、计量撬2套。配套部署19口井集输管线22.5km及供配电、仪表工程等。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81186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99311159

通讯地址:吉木萨尔县亿隆酒店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609001852   Email:271624114@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

开发项目经理部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吉新2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