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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金沟河六级水电站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2-01 /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2023年1月31日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沙湾金沟河六级水电站工程(重大变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沙湾金沟河六级水电站工程(重大变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西南50km处;

建设内容:金沟河六级水电站建成于2019年,2011年12月7日取得批复《新疆沙湾金沟河六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新环自函〔2011〕1149号),开发方式为引水式,利用金沟河五级水电站尾水为水源进行发电。经2022年扩容增加1台发电机组后,共有发电机组4台,装机容量为20MW(5MW×4台),年均发电量5106万kW,设计引水流量21.2m3/s。目前扩建项目基础设施已建成,尚未正式生产和验收。本项目属于重大变更,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港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博尔通古乡沙温公路以西1栋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财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3-605335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北区环园路1740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李经理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6366255

邮箱:536191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港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