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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2-06 / :6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128日,受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准东产业园区

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0万吨高纯晶硅(包含2条生产线),以及配套的氯碱装置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

生产装置包括制氢、盐酸解析、三氯氢硅合成、冷氢化(含渣浆处理/高沸裂解)、精馏(含吸附、反歧化)、还原(含水系统)、整理、尾气回收、工艺废气处理、罐区。

氯碱装置包括盐酸及HCl合成,离子膜电解、氯氢处理、一次盐水精制、废盐堆场、酸盐罐区。

辅助及公用工程设施包括循环水站、总变电所、装置变电所、机柜间、换热站、脱盐水站、超纯水站、7℃水冷冻站、尾气回收冷冻站、空制氮、硅粉库、成品库、备品备件库、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废渣棚、污水处理站、高盐废水处理、消防水池/消防水压泵站、消防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雨水检测池、机修厂房、中心控制室、分析化验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宿舍等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废气治理,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93161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准东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董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981760457

电子邮箱:1345814373@qq.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13109997389

电子邮箱:3834660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恒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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