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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t残膜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2-15 / :4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4日,受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以下简称“我单位”)的委托,石河子市鑫海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旺公司)承担了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t残膜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t残膜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昌吉市大西渠镇龙河村二片区居民点北侧约2公里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15′11.73″,北纬44°11′25.13″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在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现有厂区内建设,建设年产5000t残膜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滴灌带生产线依托现有厂区年产360t滴灌带生产设备进行。厂区内新建污水循环沉淀池一座,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容积为300m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龙河村

联系人:高雪山

联系方式:1356533798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石河子市鑫海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石河子市21小区134栋242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299538123

电子邮箱:109222040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鑫海旺公司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