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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东区块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3-02 / :4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玉东区块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玉东区块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境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部署一口气井(YD6-H1),新建标准化气井井场1座,配套建设管线等相关地面工程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阿克苏地区)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公众范围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商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2174132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电话:0991-4182193、

邮箱:402197914@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023年3月2日

附件:(征求意见稿)玉东区块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