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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斯腾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博湖县片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2-22 / :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受博湖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博斯腾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博湖县片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博斯腾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博湖县片区工程;

2、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境内;

3、建设概要:①对支渠进行防渗改建,改建长度7.156km(起点桩号0+000~末点桩号7+156.7);改造渠系建筑物 15 座,其中节制双分水闸 5 座,双分水闸 1 座,单分水闸 7 座,测桥 2 座。②改造扬水站共计13处,分别为呼尔墩扬水站,种畜场3号扬水站,种 畜场 1 号扬水站,墩村扬水站,乌村扬水站,牧业组2号扬水站,施工队扬水站,查村东海子扬水站,查干诺尔扬水站,阿拉草场扬水站,乌兰村扬水站,拉村扬水站,乌图村扬水站。

  4、建设性质:改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湖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吐尔洪

  联系电话:0996-6622224

(三)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君  

联系电话:0991-2699521

电子邮箱:69055015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博湖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