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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新能源基地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15万千瓦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开工前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6-15 / :315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结果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后,应当公开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相关要求,现对“准东新能源基地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15万千瓦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作出以下开工前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准东新能源基地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15万千瓦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也格孜托别乡、窝依莫克乡;

建设内容:新建布尔津县150MVA风电场110kV升压站至布尔津西220kV汇集站的110kV送出线路,路径全长13.664km,单回路架设

二、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17日

三、相关单位情况

设计单位:乌鲁木齐鸿明远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新疆远西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含环境监理):黑龙江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实际选线选址

新建布尔津县150MVA风电场110kV升压站至布尔津西220kV汇集站的110kV送出线路,路径全长13.664km,单回路架设

五、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实施计划

(1)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及相同转角布置。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

(2)远离居民居住和活动区,如无法避让人类活动较密集的地段,应加大导线的对地距离,采用高跨型式的铁塔,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如提高表面光洁度、适当加大导线截面直径等。降低线路噪声水平。

(3)输电线路路径充分考虑工程避让、环境保护、施工便利、交通方便等因素,优化了设计,尽量减少工程的的占地,将对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工程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后期运营阶段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管理制度和实施计划,降低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联系人∶张德成   联系电话∶13639965817

 

 

 

 

布尔津县晶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