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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4-20 / :1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8日,受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昌吉高新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昌吉高新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昌吉高新区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市中心49公里,规划面积200.58平方公里,包括耕地、城乡建设用地等。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3)总体定位

牢牢把握新时期“一带一路”倡议、创新驱动战略、新时期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我国向西开放桥头堡的战略位势,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新旧动能转换,落实“天山慧谷、产业新城”总体定位,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着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上的“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援疆产业核心承载区、特色新兴产业集聚区”。

(4)空间结构

立足高质量发展目标,破解区、镇空间结构不优、融合发展不畅的困境,将高新区的产城融合与榆树沟镇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相结合,推动高新区转型发展,强化榆树沟镇区综合服务能力,构建“一轴双核”城镇空间布局,实现以产促城、以产聚人、以城兴产、以人兴业的区镇融合发展路线。

(5)产业转型升级

落实昌吉州“15+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发展与昌吉“一市两区”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聚焦千亿园区建设重点领域,构建高新区“3+4+5”的现代创新产业体系。

①推动提质增效,打造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科技三大特色产业集群

②加强创新引领,积极培育信息技术、医疗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四大战略新兴产业

③强化“一市两区”协作,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通航、科创功能、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服务五大现代服务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委托单位联系人:史工

单位联系方式:1529969344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215号环保公寓三楼

联系人:邓工(邮箱273265352@qq.com)

单位联系方式:0991-418219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