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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塔城风机、叶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6-20 / :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13日,受三一(塔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三一塔城风机、叶片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三一塔城风机、叶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公众可前往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三一(塔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塔城市试验区先行发展区辽宁路南侧新疆路西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志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132334904

电子邮箱:zhaozw16@sany.com.cn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1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塔城市试验区先行发展区辽宁路南侧新疆路西侧

收件人:赵志伟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三一(塔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三一塔城风电叶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