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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7-06 / :14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7日(签订委托书的7个工作日之内),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黑孜苇乡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康苏镇的克孜勒苏村。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25.78亩。拟建设引水渠道、前池、引水隧洞、压力钢管和电站厂房等建筑物,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29944万kW·h。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乌恰镇黑孜苇路24号

联系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183997596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8号3层30655

联系人:王托托

联系电话:17313094237

邮箱:123980713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