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霍城县城乡生活垃圾日外理500吨无害化处置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3-08-29 / :7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霍城县城乡生活垃圾(日外理500吨)无害化处置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2、建设单位:霍城县锦合鑫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清水河镇清水河村,具体地理位置位于北纬44.17°,东经80.78°附近;

5、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总投资1050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1.82亩,总建筑面积16580平方米,生活垃圾150吨/天+餐厨垃圾5吨/天+城市污泥2吨/天的无害化处置车间6506平方米、年产生物型炭6000吨的生产车间1270平方米、余热利用车间500平方米、废旧物资回收及粗加工车间1720平方米(废旧物资包括废旧轮胎、塑料、纸板、金属等)及年生产再生1800吨的生产车间(一期工程全部自用)、办公用房、备用发电机房、锅炉房、门卫室共6584平方米,并配套消防设施、供用水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绿化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城县锦合鑫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刁老师

联系电话:13678116999

E-mail:55461232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羊超

联系电话:1809910600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状态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霍城县锦合鑫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意见表述。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霍城县锦合鑫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