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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湖油田玛湖37井区三工河组油藏2023年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9-04 / :1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委森诺科技承担了《玛湖油田玛湖37井区三工河组油藏2023年地面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玛湖油田玛湖37井区三工河组油藏2023年地面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计量点1座、集油管线9km及相关地面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990-688927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人:刘忆楚

联系电话:18661371080

邮箱:18661371080@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玛湖37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首次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