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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09-14 / :1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06月27日,受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报告网络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环评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1.本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洋,联系方式18399759623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8号3层30655,联系人:王托托,联系方式:17313094237,电子邮箱:1239807133@qq.com

五、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附件: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