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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苏气田克深5区块开发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10-09 / :5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10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克拉苏气田克深5区块开发调整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评价 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克拉苏气田克深5区块开发调整方案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项目概要:本次方案设计新井4其中生产井3口,回注井1,日排水量共700/天。建成年产气规模6.6亿方稳产4年。

管线工程:新建克深11-2井采气管道2.6km;新建克深5-7井采气管道0.4km;新建克深5-6井采气管道1.3km;新建克深5井高压气举管道1.0km;新建克深502井高压气举管道0.3km;新建克深503井排水管道7.0km;新建克深505井排水管道16.4km;新建DB305-2W井场回注水转输管道8km

站场工程:新建克深5-6、克深5-7、克深11-2采气井场各1座。改造克深505气举排水井、克深503气举排水井、克深5气举排水井场各1座;改造克深502气举排水井1座;新建DB305-2W回注井1座;改造克深5集气站1座;在大北天然气处理站扩建5000/天的气田水处理装置1套,采用重力沉降+两级过滤的处理工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2173121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0991-418218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人:邮箱1505076138@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

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本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