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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10-20 / :12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为做好喀什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的相关工作,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喀什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喀什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将喀什市中心城区供热分为六个分区:

城北片区:包括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城北产业园区范围。

老城北侧片区:包括世纪大道以西,前进路以南,吐曼河以北围合的区域。

老城南侧片区:包括吐曼河以南,西环路以北,建设大道以东围合的区域。

亚郎片区:包括世纪大道以东,学府大道以北,大亚郎以西围合的区域。

阿瓦提、新泉片区:包括新区一路以东,学府大道以南,大亚郎以东围合的区域。

老城西侧片区:包括吐曼河以南,314国道以东,建设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围合的区域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年—2035年。

3.规划内容

本次在规划区域内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2112t/h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煤粉锅炉,机组额定采暖抽汽量为500t/h,最大采暖抽汽量为1050t/h(单抽),用以满足规划区域内采暖热负荷需求。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人:叶华

联系电话:18709986180

邮    箱:1318028145@qq.com

通讯地址: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邮政编码:844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余艳华

联系电话:18599188855

    真:0991-2625771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号

邮政编码:83000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②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③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喀什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规划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及建设项目规模的合理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规划环评审查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取得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3.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将贯穿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喀什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所涉及的区域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

2.您认为本规划中建设项目的实施会不会直接影响到区域环境质量?

3.您认为本规划所涉及地区的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能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4.对于本规划的实施,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有效的缓解污染?

5.您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喀什热电现金缴存单.pdf